吉 安 仲 裁 委 员 会

JI'AN ARBITRATIO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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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仲裁 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数:

       2024年11月29日,应当事人要求,吉安仲裁委改进服务方式,赴深圳市吉安商会进行巡回仲裁,依法开庭审理了申请人芜湖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某公司、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这是吉安仲裁委在深圳市吉安商会设立巡回仲裁庭后又一次成功审理民事仲裁案例。

  此次庭审,由仲裁员吴钢、罗彩萍、刘惠贵组成仲裁庭,赖晓韵担任书记员。仲裁庭依法按照庭审要求和程序,当庭核实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类证据材料,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力促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当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此次纠纷的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最佳仲裁效果,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并表示吉安仲裁值得信赖。

  此仲裁案件从立案、组成仲裁庭到调解结案,共历时七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仲裁公平自愿、高效快捷和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契合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设立“巡回仲裁庭”提出的“望见行见效”的要求。

  吉安仲裁委将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专业优势和服务功能,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