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下午,第三届吉安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仲裁委员会主任刘兰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卢和平、肖霓珍和委员出席,有关同志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加强全省仲裁管理监督推进会精神、第三届吉安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会议选举了第三届吉安仲裁委员会监事会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设立方案和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确保仲裁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吉安经济社会发展;要及时学用新仲裁法,将新法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到仲裁案件受理、审理、裁决等的全过程、各环节;要主动适应加强监管的形势,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案件质量、健全内外监督体系,促进仲裁公信力持续提升;要深入领会换届会议精神,把握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推动吉安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全体组成人员应当带着责任和情怀投入到工作中,思想上要融入,认同仲裁,充分认识到仲裁在国家治理体系、多元化法治化解纷和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习上要强化,懂得仲裁,自觉性、常态化学习仲裁业务,思考发展举措,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行动上要尽力,履职仲裁,积极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围绕内部治理、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纪律上要严明,维护仲裁,自觉遵守行业规定和章程要求,遵规守纪,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仲裁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