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第三届吉安仲裁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仲裁委员会主任刘兰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致信精神和中央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听取了我会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有关工作提示的情况汇报;研究了新聘用仲裁秘书转正事项。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2026全球治理论坛(雄安)的重要致信精神,积极主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仲裁的优势,助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彰显仲裁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要认真学习贯彻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我会的仲裁工作中,切身加强党对仲裁工作的领导,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仲裁生态。
会议指出,要严格执行省厅的工作提示要求,着手起草驻会仲裁员办案的管理办法,加强与省厅的沟通衔接,不影响正常的行政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要按相关规定管理新聘仲裁秘书档案、明确新岗位职责、落实规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