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仲裁委员会系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自收自支,依法纳税的体制。为保障仲裁业务有序开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本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吉安仲裁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结合2025年度实际费用支出情况和2026年度仲裁业务发展计划,编制本会财务预算报告。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全面涵盖收入、支出两大维度,明确各项收支预算标准及管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本会预算收入合计7,500,000.00元,收入来源均为合法合规的仲裁费收入,无财政拨款。
严格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分配,支出范围覆盖仲裁业务开展、人员保障、办公运营、党建工作等各方面,与预算收入保持收支平衡。2026年本会预算支出合计
5,999,000.00元,各项支出预算如下:
(八)预计税费:1,300,000.00元;